一辈子吃过许多东西,其中也有几样希罕的,可惜怎么吃的,味道怎样,全部忘记。
唯有那次吃猫,至今历历在目。
那是“文革”时,我已升入中学。每天的课程是读读《语录》,斗斗“牛鬼”。课余踢球打牌,日子过得飞快。只是正值青春期,新陈代谢旺盛,非常贪吃。同学几个凑在一起,都想哪里弄顿好的吃吃。当时尽管革命了,东西仍要钱来买。学生的口袋里没什么钱。大城市没有野物可猎。城里最多的动物是人。开起批斗会,大家叫口号,把某某人“红烧”、“油炸”,那是出气,无法解馋。
老天可怜我们了。一位姓郑的同学来报告,一头野猫又胖又大,近来常窜到他家的院子偷食,见人也不害怕。或许它也在青春期,吃,是第一冲动。
好啊,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食物!
欢呼之后,大家突然都不作声了。
按照当时心照不宣的禁忌,猫是吃不得的。在上海话中,“猫”与“毛”同音,曾有人在自己家里打猫,被邻居告发,立即揪出来,定性为“阶级报复,,那下场可想而知。打且不行,何况是吃。
我们年纪虽小,当上“牛鬼”是何下场,人人明白。一升入中学,每天上午的课程总是牵一头“牛”到班上来斗一斗。那“牛”低着头,口中念念有辞,不外是自辱与请罪。可是,我们实在太太太想吃了。不提也罢,一旦知道有只肥胖的野猫没人去吃,心里非常难受。不用说,我们决无任何政治动机,只是营养不够,只是太馋了。毛主席他老人家知道,也会原谅的。后来的事就简单了。逃课自然不成问题。诱猫,捕杀,剥皮开膛,打酒,看火,放哨,人人都干得十分自觉。男孩不懂烹饪,就将猫剥洗后放入清水白煮。等待是很心焦的,不时揭开锅看看。香气渐渐起来了,那味道叫人心惊肉跳。
幸福的时刻终于降临了。
一只猫,五六个人,三口两口就吃完了,骨头也都嚼烂。干了几次杯,酒也喝光了。大家兴犹未尽,于是喝汤。从前听人说,猫肉是酸的,其实不然,汤都不酸。
见大家吃完,杀猫的同学才说:“刚才,猫杀掉了,眼睛就是不肯闭,盯着我……”他两眼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们。我们也被吓着了,大家无话。众人起来打扫战场,毁尸灭迹。所有的残渣连同猫皮猫头一起包起来,扔到几条马路以外的垃圾箱里,以防追查。大家赌咒发誓,谁也不说出去。对百无聊赖的中学生来说,这即便不算壮举,也是一大新闻,值得吹嘘。但我们硬是谁也没有说,后来彼此闹翻了,仍没任何人提起。事情就这样过去了,那只猫好像从未存在过。
只有我们知道,猫是真的,尽管从不提起。那块吃下去的猫肉,仿佛永远梗在腹中,常常想起它,想起就不舒服。
这头死不瞑目的猫呀!
(摘自《嫁给王子》,陈村著,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。)